目前台灣地區兒童英語學習評量的問題 (全文刊載 於中時電子報/中時晚報)
黃時遵 博士 (中華人力資源發展評量協會ILTEA 理事長/ 英國劍橋認證中心 執行長)


之前教育部要求全民英檢禁考 12 歲以下學童的政策,引發家長及各界熱烈討論。教育部的動機很正向,全民英檢不是為國小學童設計的,所以不適合用來評量兒童的英語學習效果,部長也認為 現今國小皆有教學評量,而且評量方式十分多元,相較於採用筆試的單一檢測方式,建議國小階段檢測應回歸學校多元評量。然而家長 會讓國小孩子去考全民英檢,其實動機也很單純,因為想了解孩子英語學習效果 , 同時也檢測教學效果。

兒童一窩蜂參加全民英檢現象的背後,隱藏的英語學習問題可不少,但是兒童英語學習的問題,不是兒童本身的問題。是英語學習環境的問題!也就是說之前要早要晚學習英語根本不是問題,而是家長、學校、補習班及評量機制等所組成的學習環境的問題。

家長的問題

大部分的家長都不是專家也忙於工作,台灣家庭裡很難有一個英語學習環境,所以他們希望孩子能在學校學好英語,也願意花錢讓孩子去補習班多學英語,其實他們最想知道孩子花了這麼的時間學英語的效果如何 ? 他們也想知道學校或老師的英語課程教學的品質,所以會急著送孩子考英檢,但是全民英檢不是針對兒童所設計的,且偏重在大人的認知情境。就是因為想了解學習效果,同時也想了解教學效果,但資訊缺乏,不知道國外的實際情況,只遵從不穩定的教育政策,又覺得無所適從,所以家長才會很急、很焦慮。台灣的家長可能以為只有全民英檢的成績才被學校所接受,事實不然。家長們到底知不知道還有很多的評量方法與工具可以幫助了解孩子學習效果 ? 全民英檢固然不適於兒童英語學習評量,事實上還有其他適合的兒童英檢。

學校的問題

每一個英語學得好的小朋友,在學習的過程中都有一個她 / 他喜歡的英語老師, 因為好的老師,會啟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但是現有學校的體制及教育政策,讓英語的學習過程挫折連連。如果從小學開始英語教育,那麼小學英語老師負起培養孩子英語學習興趣的重大責任,但是礙於現行體制,許多學校是社會科,音樂科其他非本科老師輪流擔任英語老師,不易有英語良師出現。現行體制,也阻礙了好老師的進入。現行的英語老師培育或考評系統,也讓老師失去了好的英語教學能力。小學要孩子快樂的學習英語,但實際上如何做才對 ? 又如何知道孩子在快樂學習英語之後的學習效果?知不知道小孩子開始學習英語時,應著重聽與說能力的練習與培養,而不是單字與文法閱讀的記誦能力?如何評量聽與說的英語能力及其學習效果?小學的英語教材是如何選擇的?每個年級間的教材是否有連續性?誰來評量這些教材的學習效果?

補習班的問題

台灣的補習班對於兒童英語能力的提昇,有很大的貢獻。由於補習班的選擇老師及教材教法的自由度大,所以效果也較大。由於家長太急於立竿見影的效果,而不知英語學習須非一日之功,使得補習班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下,遷就家長的期望,急於展現成效,以全民英檢初級筆試為目標,便得原本以聽說為出發點的兒童英語學,又變成文法單字閱讀的記誦,並輔以考試技巧的演練,不僅抹殺了原本學習興趣的培養,也無助英語實力提昇。補習班當然知道有其他更適合孩子的英語檢測,而且是一階段一階段的學習評量,但是為了迎合家長及教育部「共同指定」的全民英檢,也放棄了應有的教學理念,忽略學習評量的本質。

評量的問題

所有的教育學者專家都知道學習與評量並重,好的評量才會有好的教學品質,評量應該多元取向,作為改進教學方式及內容,期使達到預期的學習效果。為何要廢除聯考英文,為何要一綱多本 ? 就是不希望用單一且不好的考試引導不好的教學及學習效果。所有的家長應該記得自己在學校裡學了至少 6 年的英語,現在自己的英語能力是否有學 6 年英語應有的學習效果 ?

全民英檢帶起台灣英語學習風,但是民眾並不知道英檢並不等於全民英檢 , 全民英檢也不等於兒童英檢。全民英檢幾乎壟斷台灣英檢,成了所有英語測驗的代名詞,這種情況並不正常,這與民眾印象中一直以為語測中心為國家英語測驗中心 , 而且全民英檢是教育部指定或推薦的有關。這不是又走回原先聯考英文的路了嗎 ? 你如何還能相信藉由報考全民英檢會提昇你孩子的英語能力 ?

在台灣,托福 , 多益及劍橋英語認證反不如全民英檢來得有公信力,全世界最好的兩個英語測驗體系美國教育測驗社 (ETS) 及劍橋大學英文考試院 (Cambridge ESOL) 在台灣的家長及教育單位心目中的地位反而比不上語測中心。除非是有關入學的英語學力檢測,全世界沒有一個非英語系國家會去訂定一個新的英語檢定標準與 ETS 或 Cambridge ESOL 的英語測驗媲美,如德國、瑞典歐盟國家乃至亞洲各國皆直接採認 ETS 及劍橋系統,其效果也非常的好。

體制內與體制外評量

大家對於英語檢定有這麼多的問題,事實上大家分不清體制內與體制外評量的不同。有兩種方式了解孩子的英語學習效果,一個是學校內的英語考試成績及基本學力測驗,一個是校外的英語檢測成績;為何要兩種方式?一個在了解校內學習過程的效果,一個在了解客觀的英語能力;這也是英美各大學在接受學生申請時,會要求學校成績單外,還會要求托福或劍橋的英語成績。 體制外的評量一定是獨立於正規教育體制外,不必是「教育單位」來執行,只要提供客觀多元具公信力的英語能力檢測,為學校與民眾所信賴並自由採認即可。目前大家都誤把全民英檢認為是體制內評量,而不知有其他選擇,才有一窩蜂的現象。

教育部的立場

教育部決定仿效歐盟的英語能力分級標準,訂定台灣「英語能力分級標準」,預計分為 5 級,作為學校招生及企業招才共同依據 ,就是正視評量多元問題而提出的解決方法 。教育部不再獨尊全民英檢,為此訂定英語檢定測驗能力分級標準,國內英檢單位除了語測中心辦理的全民英檢,還有托福、多益、劍橋等檢測,各英檢測驗單位依此標準將各自的檢測成績分級,讓國內公民營機構求才、學校招生,能有一體適用的分級標準依據。各類檢定工具成績可互相比對,考生不必重複報考。

另外,教育部基於教育立場,禁止十二歲以下孩子參加全民英檢,不表示孩子學英文後不能參加檢定測驗,而是主張小孩子應參加適合他們的檢測,有很多機構或團體針對十二歲以下孩子開發的英語檢測工具,孩子也可以參加適合且具公信力的兒童英語檢測。

歐盟的語言能力分級架構

歐盟的語言能力標準的建立就在於希望歐洲多國語言的學習與教學上有一個對照參考的依據,讓每一個國家每一個教育單位甚至每一位教師很清楚地知道他們的學生在每一階段應達到的學習目標及應有的語言能力,藉以規劃他們的教法及評鑑其效果。所有的歐洲語言學習及能力評量皆以此架構為依歸,各國相互採認通用。這個語言能力分級架構也被歐洲以外包括亞洲紐澳非及中南美洲的地區採用,直接作為他們評量英語教學及能力的標準,效果非常良好。事實上,歐洲在各領域的認證制度表現優異 ( 如 ISO) 而多成為世界公認的標準。

目前所有國際性的英語能力分級認證及相關英語學習用書,皆以歐盟所公布的標準來規劃與設計,每一級的英語認證及書籍一定對照歐盟語言能力標準,每一級很清楚界定所要檢定的英語能力程度 ( 如附表所示 ) 。由於語言教授目標明確,有利於階段學習與評量的相結合,可作為體制內英語教學與學習評量的參考依據。

例如劍橋的英語認證完全依據歐盟的架構,評量的語言能力包括聽說讀寫,不分初試與複試,一次考試就包括聽說讀寫四種檢測,因為他們相信語言能力一定是表現在四個面向,教學或學習也一定是四個面向並重,劍橋檢測結果也會針對這四項能力提出弱點分析,以利學生及老師作為學習與教學上的改進。

兒童英語認證

教育評量專家學者們也考慮到兒童的認知發展,考的程度一樣 ( 參考附表 ) ,但考的內容則是國小學童的語言認知範圍內的主題及概念,且多以色彩及圖畫來呈現主題。

好的兒童英語檢定,應該是根據當地的初學者所熟悉之活動及語言用法所設計的,尤其是對於那些還不習慣考試的初學者,在試題的設計上也都以儘量能檢測出他們實際能力為考量。例如ILTEA的劍橋小院士在設計之前,事實上, 已經在ILTEA代理YLE兒童英檢十年中在台灣很多地區做過實地研究並參考各地應試者的不同需求。小院士測驗的教育效果須配合以下考量:

  1. 目前兒童英語教材設計及教法的取向,包括教科書及其他教具。
  2. 考生的認知及語言發展程度。
  3. 測驗方法的潛在影響, 包含內容型式同質或異質的適合度。
  4. 不同的母語與文化間可能出現的差異性。

兒童英語認證的目的及好處

• 分三個級數作進階式評量 , 不容易挫折學生。

• 明確提供每一級數的考試範圍及能力指標 , 有利於老師教案規劃與設計。

• 評量內容包括聽說讀寫,但是初級 Starters 偏重聽說能力及簡單的識字能力,有利孩子作進階式的學習,並接受逐步評量,協助修正學習方式及內容。

• 應有口語能力的檢測, 最好採與口試考官一對一的互動,實際了解孩子英語表達能力。

• 除了定期定點檢測外,可以配合學校團體教學進度,於特定時間到校,在孩子最熟悉的環境,客觀評量英語學習效果。

給家長及老師的建議

家長及老師們要知道, 中高級以上的國際英檢(如FCE, CAE, IELTS 6.5以上, TOEFL 90以上, TOEIC 750以上)才是國外學校及公司認可的標準, 要拿所謂的國際英語證書, 就要這個級數以上的認證才真正有用。而初學者時期的兒童英語在於英語實力的建立, 應該在乎的是, 每個的階段的英語評量, 是否能有效檢測應有的英語能力, 循序漸進, 最後達到國際英語中高級的實力。事實上, 兒童英檢在於評量的有效性, 不在於國際認可的實用性, 所以不須花太高的考試費用。

 

結論

既然學校補習班家長都認為需要英檢,因為英檢的成績是檢驗效果的最快的方法,但是也必須要知道好的評量會引導好的教學,好的正確的教學才能引發兒童階段性學習的興趣。教育部不會再發展兒童英檢,以免又變成體制內評量,造成混亂,體制內評量己有校內考試及基本學測,體制外評量則應鼓勵多引用國際上通行且優秀的英語評量系統如歐盟的CEF制度, 並且採用以CEF為依據的兒童英語能力檢測,讓家長更清楚了解多元評量的意義及可行途徑,減少家長的焦慮憂心,讓英語教學回歸正確的方向,學生的英語能力才能獲得真正提昇。

附表: 歐盟語言能力分級架構與劍橋英語認證對照表